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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由本會主辦,鴻鳴-達克羅士藝術顧問有限公司承辦之【全方位鋼琴素養教師培訓計劃】B計畫及格後,可任職專業鋼琴教師之要點如下:
預備級 | 修畢該級學分暨通過測驗,不用修A『音樂節奏與創作教學實習教師培訓計劃』計劃,但頒發學分證明。 |
初級 | 修畢該級學分暨通過測驗,並修完A『音樂節奏與創作教學教師培訓計劃』初級課程,給予B『全方位鋼琴素養教師培訓計劃』(小老師)初級證書,可教授幼童預備級至國小I、II級鋼琴課程。 |
中級 | 修畢該級學分暨通過測驗,並修完A『音樂節奏與創作教學教師培訓計劃』中級課程,通過A計劃初級結業暨晉級考試,給予B『全方位鋼琴素養教師培訓計劃』(小老師)中級證書,可教授國小III、IV、V級程度。 |
高級 | 修畢該級學分暨通過測驗,修完A『音樂節奏與創作教學教師培訓計劃』高級課程,需通過A計劃中級結業暨晉級考試,給予B『全方位鋼琴素養教師培訓計劃』(小老師)高級證書,可教授國小VI~VIII程度。 |
教授級 | 修畢該級學分暨通過測驗,已領有A『音樂節奏與創作教學教師培計劃』高級證書3年,並通過A『音樂節奏與創作教學教師培訓計劃』實習教師,擁有具相關公信力的音樂學府資歷;學生通過本學會舉辦之幼童或國小組『全方位鋼琴即興全識』或『全方位鋼琴素養』鑑定考試十人(含)以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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